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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学校(一标段)幕墙BT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 2010-11-18 9:08:4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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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

  报名截止:2010-11-22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一、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BT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BT项目(一标段)的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报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第二实验学校BT项目(一标段)的幕墙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新建毓龙西路北侧,原盐城市第一小学、盐城市第一中学地块。

  3、工程规模:幕墙工程面积约为6100m2。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质量目标“江苏省优质工程”。

  6、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12月4日,施工工期40日历天。

  五、本招标工程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BT项目(一标段)的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专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少于4人】2010年元月-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本次招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目下,详情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1月15日11:00至2010年11月22日11:00”。(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0年11月15日11:00至2010年11月22日11:00”。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李祥斌

  电话:1385106051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顾寿仪

  电话:85501229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BT项目(一标段)幕墙工程

  设计及施工评标办法

  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BT项目的幕墙工程(一标段)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图纸设计、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等五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投标设计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5、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6、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7、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少于4人】2010年元月-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1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设计图纸(10分)

  设计图纸满分10分,无较大偏差按下列标准在分值区间内打分。

  (1)石材幕墙设计方案满足建筑设计要求,各类分项基准面衔接合理、美观,提供详尽的分格图纸,充分满足建筑设计的理念。(1.5-2.0分)

  (2)设计深度满足规范要求、表达清楚、图面清晰、内容完整。节点大样处理方面,先进有效,受力准确,连接固定方法合理。应充分表现支撑结构、不锈钢件、各类与主体结构连接部大样、预埋件布置等。细部节点做到详尽明确。(1.5-2.0分)

  (3)本工程的结构形式,要求简洁、新颖、有创意,结构体系受力合理,各项设计中荷载的计算、运用表现正确,具有足够的安全性。(1.5-2.0分)

  (4)提供的计算书各项参数表达无误,规范套用准确,符合国家相应规范及标书要求。(1.5-2.0分)

  (5)运用新工艺、新技术,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地解决工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0.5-1.0分)

  (6)对工程中涉及到的重要材料的模数、厚度、节点、物理性能、化学性能选用合理、经济且各项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5-1.0分)

  有重大偏差者评标委员会可按不规范标书处理,情节严重的按废标处理。重大偏差指:结构体系受力不合理;计算书出现原则性错误;节点处理不可靠;或明显改变原建筑设计意图,业主不能接受的;计算书及设计图有重大缺项的。

  (三)工程质量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四)施工工期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五)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10分

  1、施工组织设计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7~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4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9季节性施工措施;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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