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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通报贵阳金石石材产业园违法用地案查处结果
[ 发布时间 : 2014-3-27 16:44:53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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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今天通报了贵州省贵阳市金石石材产业园违法用地案的查处结果。

      具体案情是:

    2010年10月,贵阳市政府决定设立金石石材产业园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同月,批准成立花溪区生态工业园区办公室,负责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并指定贵阳市政府工业和服务业重大项目服务工作第四工作队具体实施负责园区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进。

  2010年11 月,园区成立。先后有25家企业未取得任何用地手续,采取向村民、村委会租用或直接违法占地等方式进行建设。镇政府口头同意或默许了其中4家企业的占地行为,还要求部分企业将补偿费用直接打入村委会帐户。截至2013年9月,25家企业共占地2685.946亩,建设了厂房等设施,包括以农民安置房名义违法建设并违规对外销售的“清水城”住宅项目。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对园区内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6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但对部分违法占地仅处以罚款。

  2013年9月,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后,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彻底整改。贵阳市政府决定撤销贵阳市金石石材产业园,向省政府作出检查;同时,责成住建部门对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擅自销售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建设“清水城”住宅项目,严禁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回购违规出售的房屋作为拆迁安置用房;对规划住建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力、环保部门违规批准环评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上述部门向市政府作出检查。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对花溪区分局未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部分未依法处理的企业违法占地行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占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占地,限期拆除,并处罚款,共收缴罚款898.3万元。同时,要求花溪区分局向贵阳市国土资源局作出检查,并对花溪区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谭鑫诫勉谈话。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还责令合朋村村委会限期改正违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处以罚款191.24万元。

  贵阳市政协主席陈石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分别给予对违法批地负有责任的贵阳市金石石材产业园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石板镇镇长、原分管副镇长行政警告处分,现分管副镇长行政记过处分;分别给予对监管不力负有责任的原花溪区(生态)石材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张宝伟、贵阳市城乡规划局监察支队二科科长龙涛、贵阳市花溪区住建局建管站副站长陈宇、贵阳市花溪区生态局节能减排科科长万兰刚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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