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综合楼外墙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7Z022(TJ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综合楼外墙修缮施工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X[20170426]-09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综合楼外墙修缮工程,原有外墙瓷砖及涂料饰面拆除,外刷真石漆仿瓷砖及仿石材真石漆涂料及两道罩光漆,拆除时做好外门窗及幕墙防护,人员出口做水平防护及垂直防护。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范围。
2.2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6月10日,竣工日期2017年7月30日。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2.5采购预算:425.23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提供2015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二年不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2016]1号文件规定进行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纯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项目建设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人民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014年至今)、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6年)、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外阜入吉企业备案需提供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4.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联 系 人:叶竹英
联系电话:0431—8617288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院内后楼三楼)
联系电话:杨利红
电话:0431-8854623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