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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17-09-14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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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璧发改【2015】46号和璧发改【2017】2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阳堡标准厂房内。        
2.2工程规模:装修的建筑面积约26700m2,层数地上5层,建筑高度约25米。
2.3工程内容:本装修工程主要是将原1#楼、6#楼多层厂房改建为办公楼并装修,包括:原厂房拆除部分梁板,新增楼梯,原楼地面装饰面层拆除,原墙面抹灰面拆除,原屋面保温层刚性层拆除,原栏杆拆除,原电气管线拆除,原给排水、消防管道拆除,楼地面块料新铺贴,内墙面白色高弹涂料,天棚纸面石膏板吊顶,新建隔墙隔断,固定家具制作,新建幕墙,刷外墙漆,新建栏杆,新建空调设备,新建电气管线及设备,新建给排水、消防管道、新建消防喷淋泵,新建消防水箱、新建UPS电源、新建LED大屏、新建视频监控系统、新建会议系统等。
2.4工程总投资:约 1.23亿元,本次招标投资约 1.1798亿元。
2.5计划工期为: 365 日历天(结构改造部分必须在2018年2月10日前完工)。
2.6招标范围:2.6.1(1)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1#办公楼暖通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6#办公楼暖通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一号楼给排水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六号楼给排水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电气施工图(1#楼)》、《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电气施工图(6#楼)》、《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给排水室外管网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1#办公楼弱电系统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6#办公楼弱电系统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总平面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1号楼、6号楼结构改造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1#办公楼建筑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6#办公楼建筑施工图改》;
(2)幕墙图为重庆西南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图》;
(3)深圳汤桦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设计的《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1#楼室内装饰施工图改)》、《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改(6#楼室内装饰施工图改)》;
(4)《深圳汤桦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5月5日变更(设计)补充通知单及附图1-附图10》、2017年04月版本《P1-01补、1#楼消防控制室平面、天花图》、2017年04月版本《01-041E1补1#楼首层消防控制室立面图》、2017年04月版本《室内装修表》、2017年04月版本《01-041E1补大样图》、2017年04月版本《P5-01补6#楼5层总监控室平面、天花详图》、2017年04月版本《01-04/6E5补、6#楼5层总监控室立面图》、2017年04月版本《P3-01补、1#楼三层机房平面、天花图》、2017年04月版本《01-04/1E3补、1#楼三层机房立面图》、2017年04月版本《P4-01补、1#楼四层机房平面、天花图》、2017年04月版本《01-04/1E4补、1#楼四层UPS机房立面图》。
2.6.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1)1#楼室内排水沟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
(2)1号楼、6号楼改造工程做钢楼梯起步位置原室外地坪标高为-0.15m;
(3)拆除的建筑垃圾外运分别按起运1KM,增运1KM考虑,不考虑渣场费;
(4)外墙涂料按拆除、新建方式实施,拆除部分包含原外墙漆及腻子,新建按外墙防水腻子两遍,外墙涂料两遍;
(5)露台、楼梯间栏杆拆除重做;露台地面拆除重新铺装,做法同走道地面;
(6)天棚、梁、墙面原腻子和抹灰拆除再按设计图施工;
(7)集水坑、消防水池、桩等开挖的土石方采用人工开挖方式实施;消防水池外过道做法同楼层过道做法;
(8)卫生间天花做法为“9.5mm厚双层防水石膏板,白色高弹涂料饰面”;
(9)定制灯盒正上方需要施工白色高弹涂料饰面;
(10)办公楼地面找平层水泥砂浆配合比为1:2.5;
(11)木地板以平面图标注11mm厚为准,地板为多层实木地板;
(12)原楼地面的垫层、找平层等剔除后按设计图施工;
(13)灰色石材门槛石厚度为20mm,具体做法参见材料做法表的地砖地面;
(14)原有电梯不能作为施工电梯使用,垂直运输按每栋楼考虑并计算一台塔吊;
(15)新建墙体砂浆标号为M5;
(16)6#楼首层服务大厅中,服务台中间的隔断墙体为12mm厚钢化玻璃成品隔断,做法参见6#楼的三层见面室平面图,立面参见6E3-03、04、05立面图;
(17)施工图中的固定家具(如服务台)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移动家具(如办公桌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8)自动扶梯按40.625万元/部,每栋八部,此项目两栋共16部计650万元和厨房设备200万元进入专业工程暂估价;地砖、木地板、墙砖、定制灯盒、栏杆等的单价按材料暂估价编制(具体的材料单价见招标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19)1#楼、6#楼地面新增加不锈钢盲道,具体位置及做法按深圳汤桦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5月5日变更(设计)补充通知单及附图1-附图10实施;
(20)1#楼首层消防控制室,1#楼三层弱电机房,1#楼四层机房(UPS+网络机房),6#楼五层总监控室按照2017年04月版本《P1-01补、1#楼消防控制室平面、天花图》、2017年04月版本《01-041E1补1#楼首层消防控制室立面图》、2017年04月版本《室内装修表》、2017年04月版本《01-041E1补大样图》、2017年04月版本《P5-01补6#楼5层总监控室平面、天花详图》、2017年04月版本《01-04/6E5补、6#楼5层总监控室立面图》、2017年04月版本《P3-01补、1#楼三层机房平面、天花图》、2017年04月版本《01-04/1E3补、1#楼三层机房立面图》、2017年04月版本《P4-01补、1#楼四层机房平面、天花图》、2017年04月版本《01-04/1E4补、1#楼四层UPS机房立面图》实施。
(21)强电平面图与系统图不一致的地方,插座回路数以平面图统计为准;
(22)办公室插座距地0.4m,茶水间插座安装高度距地1.4m,开关距地1.3m安装,吊顶区域灯具为吸顶安装,消防模块底距地2.5m安装,消火栓按钮、火灾显示盘底距地1.5m安装,火灾声光警报器底距地2.5m安装,消防广播吸顶安装;
(23)屋面被破坏新增部分需做避雷带并增设跨接,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新增接地扁钢接地,其余防雷接地系统不变;
(24)穿墙、穿楼板套管均选用钢套管;
(25)消防喷淋系统的镀锌钢管DN32管径调为DN40,DN125管径调为DN150;
(26)普通照明、应急照明配管暗敷时穿PVC管,明敷或吊顶内采用KBG管并做防火处理,消防线路采用JDG管,明敷时做防火处理;
(27)火灾报警系统中电话、广播、联动控制线的线材规格以设备材料表为准;
(28)所有灯具均采用LED光源;
(29)定制灯盒光源为4根9W LED灯管;
(30)空调冷媒系统在三通处要设置分歧管;
(31)空调铜管管径及相应壁厚按照以下规格执行:Φ12.7*0.8、Φ15.9*1.0、Φ19.1*1.0、Φ22.2*1.0、Φ28.6*1.0、Φ34.9*1.2、Φ41.3*1.4、Φ6.4*0.6、Φ9.5*0.8;
(32)给排水系统中的管径及相应壁厚按照以下规格执行,其中:PP-R给水管Φ20×2.0、Φ25×2.3、Φ32×2.9、Φ40×3.7、Φ50×4.6、Φ63×5.8、Φ75×6.8、Φ90×8.2,排水管Ф50×2.0、Ф75×2.3、Ф110×3.2、Ф125×3.2、Ф160×4.0、Ф200×4.9;
(33)漏电火灾报警监控系统中的R模块,EFP模块均由供电局成套配电柜商提供,该两种模块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4)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通信线规格为:NH-RVSP-2*1.0,电源线规格为:NH-RVS-2*1.5。接线以配电箱系统图为准,接线方式:消防风机箱一对一,应急照明系统配电箱串联成一个回路,消防水泵箱串联成一个回路;
(35)防火堵料采用无机封堵;
(36)6#楼5层空调布置图轴6-B上的空调室内机型号由112J改为125J;
(37)原有消防管道、设备全部拆除;
(38)智能化部分的设计图与设备表不一致,以设计提供的设备表清单为准;
(39)智能化设备表清单部分参数按以下进行调整:
①排队叫号系统中的“后台管理系统”,在主要技术参数的“条屏”后加入“液晶显示屏”;
②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千兆单模模块”在主要技术参数中加入“光模块-eSFP-GE-单模模块(1310nm,10km,LC)。”;
③智能引导系统中的“42寸智能引导终端”,纸质版的主要技术参数CPU为“I7”,现改为“I5”;
④视频监控系统中的“控制中心4路高清视频解码器”把主要技术参数中的“八个HDMI视频输出口”改为“四个”;
⑤视频监控系统中的“控制中心8路高清视频解码器”把主要技术参数中的“PELCO和”删除;
⑥公共广播系统中1号楼1~2,4~5层的数字化广播功放,把主要技术参数中的“120W”改为“240W”;
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中的“NVR管理服务器24盘位”,把主要技术参数中的“所有PELCO PVMS8000系列”删除;
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中的“控制中心4路高清视频解码器”把主要技术参数中的“八个HDMI视频输出口”改为“四个”;
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中的“控制中心8路高清视频解码器”把主要技术参数中的“PELCO和”删除;
⑩会议系统中的“电动投影架”的主要技术参数中加上“行程不小于1米,吊架满足投影机吊装要求”
 会议系统中的“控制电脑”,把主要技术参数中的“28:尺寸:高13.78#宽6.06#深11.13# 29:重量:12.84”删除;
 会议系统中6号楼5层41m2/46m2会议室,“投影机”把主要技术参数中的“投标时提供样机现场展示”删除;
 主机房监控新增门禁系统3套,主要包括(6号楼5层监控机房为2个双门控制器、1号楼4层机房1个单门控制器)、3个出门按钮、3个读卡器、2个双门磁力锁及支架、1个门磁力锁;
 会议系统中6号楼5层103㎡会议室补充的集中控制系统具体内容见附表1《103㎡会议室集中控制系统设备补充表》;
(40)暖通主要设备及材料表部分参数按以下进行调整:
①1号楼变制冷剂流量多联空调室外机48P中的“平均COP=3.58 80%COP=4.36 50%COP=5.42”改为“平均COP=3.4 80%COP=4.17  50%COP=5.52”;
②1号楼变制冷剂流量多联空调室外机54P中的“制冷/制热量:150/168kW COP=4.82”改为“制冷/制热量:150/164kW COP=4.8”;
③1号楼“主要材料及材料表(一)”中加入以下表格
14
多联空调室内机(风管式)
100F
制冷/制热量:10/11.2kW
输入电功率:410W                             220V
风量:1680m3/h
机外静压三挡可调:50Pa
噪声:44dB(A)
④1号楼机房专用精密空调中的“风量:10000m/h 温度控制:±1℃”改为“风量:10000m3/h 温度控制:+1℃”。
(41)施工图中的固定家具(如服务台)在本次招标范围,卫生间电热水器和移动家具(如办公桌)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电气强电部分由配电室内低压配电柜的出线开始计算,柴油发电机及其屏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2)安装拆除垃圾转运及外运5万元/栋包干使用,2栋共计10万元;
(43)本工程暂估价总额1890.70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850万元(含自动扶梯和厨房设备),材料暂估价为1040.70万元(各类地砖596.77万元、墙砖34.81万元、木地板119.13万元、U型玻璃56.08万元、定制灯盒149.70万元、不锈钢栏杆22.51万元、卫生间水龙头27.94万元、坐便器8.48万元、蹲便器12.43万元、洗手盆3.8万元、挂式小便器8.14万元、淋浴器0.78万元、洗涤盆0.13万元),具体的材料单价见招标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44)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及参数详见:
附表2《装饰部分主要材料品牌表》
附表3《幕墙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品牌表》
附表4《给排水、消防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
附表5《安装工程电专业材料设备品牌表》
附表6《弱电主要材料设备及品牌表》
附表7《空调设备及主要材料品牌表》
附表8《暖通空调部分设备明细及品牌表》
2.6.3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明确的相关工程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或(2)所有条件: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14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35 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 10 月 13 日10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7年10月13日10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7 年 9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7 年 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地  址: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28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阙圆圆、刘娟                       
电  话: 023-41560606                     电  话: 023-6780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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