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南沙东涌中学校园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南沙东涌中学校园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18-12-11 ]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更多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8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现对南沙东涌中学校园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东涌中学校园升级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39053921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623098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97537387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南沙东涌中学校园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如下:拟对综合楼,实验楼1号楼、2号楼,高中教学楼1号楼、2号楼、3号楼,电教楼、食堂,学生宿舍1号楼、2号楼等进行外墙饰面改造约42993平方米;学校大门改造一项:拟对综合楼,实验楼 1号楼、2号楼,高中教学楼1号楼、2号楼、3号楼,电教楼、食堂,学生宿舍1号楼、2号楼等进行门窗改造工程,建设面积约6614平方米;新铺沥青混凝土路面约19290平方米,新砌石材路缘石约3492米,新铺石材路面约4285平方米;屋面防水隔热层修复约6871平方米;新铺室内复合实木地板约1560平方米;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改造约22415平方米;安装铝合金线槽桥架约7500米及大门改造、绿化迁移、树池拆除、新建景观水池及建筑外墙空调主机拆除等配套实施工程。项目总投资3110.47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及规模: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招标图纸包含内容(具体发包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注: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招标控制价:20770977.85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12月8日0时0分至2019年1月2日10时0分。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1月2日10时0分,截止时间:2019年1月 2日11时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一开标室)。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9年 1月2日11时0分,截止时间:2019年1月2日 12时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一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19年1月3日9时0分至2019年1月3日10时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 一 开标室)。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网上报名时间、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从2018年12月8日0时0分至2019年1月2日10时0分。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报名环节)。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40万元,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开标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缴费指引→《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每份500元/标段,其他资料另计,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须提交企业库内的信息打印页。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招标公告附件一)。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标及经济标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技术标及经济标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53921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传媒大厦10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十八、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委派符合要求(相应等级及数量)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相应工程的报建报批及具体实施,委派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须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须按建设单位要求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在原基础上合理增加各专业的相关人员的投入数量。

5、运动场地合成材料要求按《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2018)及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关注世界石材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