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发文鼓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石料可直接用于项目建设,不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据了解,为加有效的提高建筑石料市场供应能力,加强建筑石料矿业权管理和综合利用,就此向全省各地发出文件通知:
一是加大建筑石料矿业权投放力度。各地自然资源相关部门在满足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建筑石料矿业建设。
二是尽量延长或増加矿山服务年限。对需要办理延续的建筑石料矿业权需要从年限等方面综合考虑,适当提高服务年限。
三是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鼓励对现有矿山的尾矿尾渣等进行综合利用,可以将尾矿尾渣纳入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控,对接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所得收入进入地方财政,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相关政策由当地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