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福建自然资源厅探索资源利用与产业融合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福建自然资源厅探索资源利用与产业融合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更多

在环保大势席卷之下,不少石材矿山就此关停没落,成为废弃矿山,伴随建设绿色矿山的号召响起,这些矿山也推上了整治日程。

近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省内各地逐步构建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体系,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谁修复、 谁受益”的原则,再加以政策激励的方式,吸引社会各方资金投入,致力于打造“生态修复+废弃资源利用+产业融合”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在本地区建立废弃矿山修复项目的储备库,合理安排,分类推进各类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进程。

 



该通知要求,要根据本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现状,组织编制本地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方案,并立足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实施行动依次遵循保障生态安全、恢复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将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功能脆弱区和废弃矿山集中连片区作为重点区域,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为前提,以恢复生态功能为目的,统筹规划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分区。

 



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辖区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明确修复目标、年度任务、资金投入等方面。对非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不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不易发生水土流失、自然恢复条件良好适合植被生长的受损区域,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尽量使其自然恢复,如设置警示标志、建围栏等。自然恢复能力一般的,可采取必要的坡度整理、表层覆土等人工干预措施推动进度。对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自然恢复条件较差,需采取工程措施消除地灾隐患、改善生态条件、恢复生态功能的,因地制宜地施行削坡减荷、清理废石、土地复垦、景观再造等举措。

通知强调了,市、县(区)政府是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对各环节及修复质量严格把关,严防施工单位以治理修复之名行非法开采之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废弃矿山项目设立不合规、方案编制评审弄虚作假、废弃资源处置不合法、不按生态修复方案或工程设计进行施工等行为的,将方案编制单位及责任人、评审专家、投资主体、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纳入自然资源领域“黑名单”,并移交相关单位依法依规查处。针对因管控不严、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追究其责任。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关注世界石材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