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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一采石场多年超范围开采终被发现,依法赔偿非法所得2221万并修复生态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1-11-16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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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开采当合理合法,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否则将是一场生态破坏的起源,影响严重。据悉,近日,浙江宁波一采石场由于过度开采石矿破坏了生态,被检方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索赔。最终经法院调解,赔偿了非法采矿石料的2221万元,并对该矿山按照修复方案修复,逾期或不合格将承担275万

 



该案件可追溯至2008年1月日,宁波海曙某采石场负责人陈某取得某村集中开采区的石矿采矿权,可采资源总量3090万吨,效益可观。但在采矿过程中,陈某指挥采石场工作人员采取爆破后,通过镐头机、挖机挖掘的方式在矿区多个区块超范围或越界非法开采石矿,非法开采量多达54.79万立方米136.96万吨,额外获利2221万余元。不仅如此,陈某还采用施工垃圾回填方式隐瞒非法开采行为,使得该违法行为多年未被发现。

然而上述非法采矿行为却严重破坏了矿山生态环境,带来了山体坍塌危险,往日行为也就此浮出了水面。

 



在2021年9月9日,宁波市检察院向市中院提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决海曙某采石场、陈某对非法采矿获取的石料价值2221万余元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责令在判决生效后180日自行对生态环境按照修复方案展开修复,逾期不履行修复义务或者修复不合格的,将承担生态修复费用275万余元,同时承担生态修复方案鉴定费用7000元。

最后,被告海曙某采石场、陈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会积极督促采石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在宁波中院的主持调解下,宁波市检察院与两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两被告共同承担对非法采矿石料价值2221万余元的赔偿责任,该款项已被象山县公安局扣押,待本调解协议生效后依法扣划;同时两被告将与协议签订之日起180日内自行对生态环境按照修复方案进行修复,逾期不履行修复义务或修复不合格,承担生态修复费用275万余元;两被告承担生态修复方案鉴定费用7000元(已当庭履行)。

针对此案,相关部门也将在后续有效监督执行矿山生态的修复情况。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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