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报!济宁矿山整治不力,督察整改责任未落实到位!
通报!济宁矿山整治不力,督察整改责任未落实到位!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1-11-24 ]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更多

矿山整治在各地火热推进,近日,据生态环境部官方消息,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矿区一线,查实了一批突出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第二批7个典型案例,其中明确,山东济宁存在矿山综合整治不力,督察整改责任不落实。

具体通报内容如下:2021年9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东发现,济宁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不力,违规审批矿山开采,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进展缓慢、不严不实,督察整改不到位,部分矿山开采导致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济宁位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区域范围,也是山东省7个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曾指出济宁市废弃露天矿山修复治理推进不力问题。截至目前,济宁市有正在开采的露天矿山35处,废弃露天矿山70处。

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同时《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也明确,济宁等7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尽管如此, 但济宁仍多次以矿权整合名义将早已关停的废弃矿山重新办理采矿权,大幅度增加矿区面积,进行露天开采。


如泗水县振发石材厂、夹谷山石料厂等6家企业的矿山早在2014年就已关停且矿权灭失,但济宁不但没有展开修复治理,反而还在2019年4月将这6家企业的矿区重新设立采矿权,出让给了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将矿区面积从0.0386平方公里(57.9亩)扩大到了0.4433平方公里(664.9亩),增长了将近10.5倍。

二是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推进不力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要求,已有山石资源的开采矿山应在2020年底前全部建成绿色矿山,但到目前为止,济宁市35个山石资源露天矿山中,仅有5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矿区面积2.6049平方公里,只占全市山石矿山面积的16.6%,推进工作严重滞后。

 



另外,部分已经建成的绿色矿山也未达到相关标准,创建工作不严不实。据国家有关部门《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规定,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矿山,不得评选为绿色矿山。如山东港利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山矿山在2019、2020年被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处罚,仍然在今年2月通过山东省绿色矿山评选。据了解,该矿山将近一半的非作业面未按要求进行治理修复,极不符合规范。

三是督察整改不到位

早在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曾指出济宁市13处矿山治理修复进展缓慢,山东省制定的整改方案要求是在2019年6月完成治理。泗水县英豪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就是其中一个矿山,但济宁一直没有根据要求,切实履行督察责任,而且竟在该矿山修复工作明显不到位的情况下,于2019年2月上报完成整改。一直到今年7月,该矿山修复不到位问题在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被通报后,济宁市才突行动,回填土方,种植小树苗。到目前为止,该矿山区域覆土少、土层薄,地表依然是裸露状态。

 



此外,山东整改方案明确,汶上县太白山矿山和梅山矿山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矿山复绿。2020年上半年,济宁市上报已完成,但实际却是2019年10月重新设立采矿权,出让给汶上县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开展复绿工作。还有邹城市合胜石材有限公司未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北矿区停止作业近5年,到今年7月还未展开覆土绿化。

以上情况较多,综上分析,都因为济宁市对绿色矿山建设认识不到位,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个理念的理解还不够深刻,致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不严不实,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流于形式,开采造成的矿区生态破坏问题形势仍较为严峻。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关注世界石材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