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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下达严格落实节后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及安全工作通知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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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月25日,湖北省非煤矿山专委会办公室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矿山检查专项成果,切实做好节后节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有效防范与遏制矿山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通知指出,各地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并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状况和疫情防控准备,科学分批确定企业开工时间。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的企业,优先支持;对安全不放心、风险高的,“两会”结束前原则上不批准复工复产。

要规范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工作,建立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验收领导机构(单位),健全完善非煤矿矿山资料,在复工前,所有企业一定根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要求,组织专班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检查验收的领导机构(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履行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手续后,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要严格复工复产检查的验收标准。依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湖北省非金属矿山的相关规定,加大对节前未停产停建企业的检查力度,明察暗访,一旦发现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落实、专项检查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即刻责令停产整顿,重新组织复工复产检查验收。

通知强调,要严格复工复产的现场管理。要在检查方案和隐患治理整改措施中明确企业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和参与隐患治理的人员(人数),针对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整改时,矿领导必须带班到现场。矿山三禁: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到岗作业;严禁以治理隐患之名进行采掘活动;严禁违法发包、承包或转包外委施工作业。

通知还要求,要严格复工复产的保障措施,加强督导和查处工作。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检查等工作对各地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对不落实责任、落实不到位,及导致安全事故的,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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