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保障矿业健康有序发展,矿产资源各方面管理日益严格,作为矿产资源丰富的福建省也在进一步作出改革。据悉,在近日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将储量年度报告信息提交全覆盖,并施行分类分级管理,强化储量数据质量的考核。
该通知指出,针对原执行老标准的矿山,按照转换工作通知和转换表进行转换及结果调整确认,地热、矿泉水则执行现行勘查规范的储量分类标准。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要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提交矿山储量年度报告。
通知明确,作为生产规模为大中型的矿上,应提交矿山储量年度报告;非金属露天矿山和生产规模小型及以下的矿山,则应提交“一账三图”。一旦经抽查发现石材矿山等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数据不实行为,或者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属事态严重,将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并会约谈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
该通知还强调,对于矿山储量数据逻辑检验不自洽的,主管部门不得通过评审备案;涉及新老转换的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及数据转换结果调整说明、新老数据库及数据库修改说明的均需存档备查。
相信《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的推出,将会深入提升矿产资源的储量核算的准确性,为矿产有序开发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