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因设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这家石企被罚款19000元
因设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这家石企被罚款19000元
中国石材网获悉,4月13日,鸡东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普发石材开采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粉碎设备上三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9000元。
据了解,该石材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版),构成为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行为。为此,鸡东县应急管理局对该石材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9000元。
点评
安全生产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事关安全无小事,石材企业当自觉守法,做到安全生产,依规经营,踏实走好的每一步,才能推动企业迎来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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