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白鸭山矿山巡查中,麻城两家石材企业因相关废弃物污染被处以高额罚款
白鸭山矿山巡查中,麻城两家石材企业因相关废弃物污染被处以高额罚款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1-06-1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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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期,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对麻城白鸭山矿山展开巡查,发现麻城市森磊石业与麻城市洁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这两家石材企业未按照规定操作,造成一定环境污染被环保局处罚。

 



5月6日,巡查发现麻城市森磊石业在对位于白鸭山矿区矿山开采项目配套建设的三级污水沉淀压榨设施进行清淤作业时,其现场施工人员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将工业固废倾倒至现场配套建设的石粉堆放场职工,而是直接将工业固废倾倒至设施旁的水沟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处以罚款100000元,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2021年6月1日告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5月16日,检查人员巡查发现麻城市洁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白鸭山矿山废石堆场项目正停止整改中,但由于公司整改不及时,加上天降大雨,第三级拦截坝直接溃坝,坝体内石泥冲入第四级拦坝并翻坝而出,由于未及时启动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致使大量石泥被雨水冲入下游部分农田和麻溪河,造成环境污染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67000元整,限单位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2021年6月1日告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麻城市支行营业部
户    名:麻城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账    号:578157540001

以上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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